未按原承诺完成股票增持计划,生物谷控股股东及实控人遭北交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
(资料图)
生物谷控股股东金沙江及实控人林艳和9月6日收北交所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。
经查明,由于触发稳定股价条件,在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7月31日增持期间,控股股东金沙江需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20万股,增持金额不低于180万元且不超过450万元;实际控制人林艳和需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万股,增持金额不低于万元且不超过万元。截至2023年8月1日,金沙江、林艳和未能按原承诺完成股票增持计划,违反相关规定。北交所决定对金沙江、林艳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。
(文章来源:界面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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